前言:关于疑难、复杂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司法鉴定案件认定标准
一、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疑难、复杂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司法鉴定案件:
1.重大涉外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恐怖活动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或者涉及巨额民事诉讼的案件;
3.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省(直辖市、自治区)检察院及其分院、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安厅(局)委托的鉴定案件;
4.涉及多门学科的医疗损害鉴定案件;
5.需要实验室特殊检验的鉴定案件(资质认定项目);
6.二次以上的“死亡原因鉴定”案件和其他三次以上的重新鉴定案件;
7.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后仍存有较大争议的鉴定案件;
8.从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发生到委托鉴定之日五年以上的鉴定案件。
二、界定是否属于疑难、复杂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司法鉴定案件需由司法鉴定机构作出,并在司法鉴定委托确认书中注明。承担疑难、复杂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司法鉴定案件的司法鉴定人应当具有相关的职称。
三、司法鉴定机构在受理疑难、复杂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司法鉴定案件并按照相关规定收取鉴定费用时,应当书面告知委托人并经其确认。
该“管理办法”有效期5年,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至2028年12月31日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