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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领域将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自检自证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4-10-28        浏览次数:62        返回列表
前言:汽车领域将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自检自证试点工作
汽车领域将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自检自证试点工作

汽车领域将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自检自证试点工作:

国家认监委近期发布了2023年第16号公告,决定在汽车产品领域,以整车企业委托改装企业生产的平板、仓栅、厢式、自卸货车(以下称四类车)为试点进行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称CCC认证)自检自证改革。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试点措施

对整车企业委托不同改装企业生产的四类车,由整车企业作为认证委托人向认证机构提出认证申请,改装企业不能单独申请CCC认证。整车企业应同时将CCC证书涉及的改装企业名单向认证机构备案。

整车企业在申请四类车CCC认证时,可以采用自有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替代第三方检测报告,可以在作出相关承诺的前提下,免于提交生产能力、技术力量、质量保证体系方面的申请材料。

(一)整车企业应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CNCA-00C-005)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汽车》(CNCA-C11-01:2020)要求,针对产品特性和生产加工特点,建立完善的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确保产品一致性。

(三)认证机构应在实施细则中明确对四类车自检自证的认证实施程序,重点审核整车企业对改装企业的管理要求及实施情况、产品一致性等。必要时,认证机构可到改装企业实施延伸检查或开展生产现场、市场抽样检测或检查。

三、其他事项

(二)各认证机构应于2023年12月29日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工作建议,国家认监委将结合行业需求和工作实际适时对试点措施进行调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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